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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秋国庆节点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狠刹隐形“四风”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30    浏览次数:

各党总支(党委、直属支部):

中秋、国庆两节将至,根据中纪委的指示精神,要继续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紧盯中秋、国庆节点,持续发力加压,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四风”问题,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具体要求如下。

1.各党总支(党委、直属支部)要切实承担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加强部署检查,提出严格要求。在节前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市委廉洁自律相关规定的学习教育。

2.各党总支(党委、直属支部)“一把手”要负总责,以上率下,以上督下,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懈怠情绪,强化自我约束,自觉接受监督。

3.要坚决杜绝隐形“四风”,如变相的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公款吃喝、收受礼金、电子预付卡、电子礼券等。杜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大办婚丧喜庆等节日易发多发的重点问题等。

4.各单位纪委书记(或纪检员)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5.有关职能部门要发挥职能优势,做到各司其责。

校纪委要继续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问题,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发生严重“四风”问题的单位及个人,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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