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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7-2018学年度大连大学教师讲课竞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30    浏览次数:

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鼓励教师积极投身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能力和水平,特举办2017-2018学年度大连大学教师讲课竞赛。

一、参赛对象

独立承担本科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

二、参赛条件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师德高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 服从教学需要,积极承担并努力完成教学任务,教学行为符合教学常规;

3. 教学基本功扎实,能科学合理地组织教学;

4. 善于运用科学、现代的教学方法和手段,注意培养学生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5. 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学生对其教学水平和效果反映良好。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赛:

1. 近一年内被认定过教学事故;

2. 服务期不满一年。

三、竞赛程序

竞赛分预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预赛由各教学单位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实施,原则上中青年教师均应参加学院选拔。预赛结束后各教学单位对预赛情况进行书面总结并提出推荐参加复赛的名单(各教学单位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复赛人选由学院推荐的复赛人选和教学督导组推荐的人选组成。复赛、决赛由人事处组织。复赛方式为集中说课。教师提前准备5个课件,由本人当场随机抽取1个,参加说课(时间15分钟)。决赛方式为集中组织课堂教学(授课时间30分钟),全校师生均可观摩。

四、具体工作安排

1.预赛:于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进行。各教学单位负责组织教师报名、审核报名者参赛资格并进行预赛,并按指标数择优推荐参加复赛,未组织预赛的教学单位不得推荐复赛人选。各教学单位于12月25日前将预赛情况书面总结、大连大学教师讲课竞赛报名暨推荐表(附件2)、大连大学教师讲课竞赛汇总表(附件3)报送人事处师资料;

2.复赛:于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进行。人事处将组织参加复赛的教师进行复赛前动员,然后组织集中说课,根据说课结果结合学生评教情况初步确定参加决赛的人选。

3.决赛:于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奖励办法

本次竞赛设个人与团体奖项。个人奖拟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团体奖设优秀组织奖。六、未尽事宜,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大连大学人事处

2017.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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